少了Danielle還能算是NewJeans嗎?商標權的解析
女團NewJeans因成員Danielle的退出,為5人完整體活動畫下句點。
剩下的成員是Haerin、Hyein、Hanni。至於Minji是否加入,成了外界關注的焦點,Minji回來就是「四人組」,不回來就是「三人組」。
粉絲們腦中一片混亂:「少了成員還能繼續叫 NewJeans 嗎?」「Danielle退出後就不能再用 NewJeans 這個名字了嗎?」我們將深入探討偶像團體成員變動、隊名命運背後的法律邏輯。
「NewJeans」這個名字的主人是誰?
結論先說:「NewJeans」這個名字的主人不是成員,而是所屬公司ADOR。
依商標法,已註冊商標的專用權屬於商標權人。一般演藝經紀公司會在團體出道前後,將隊名註冊為商標。只要調閱專利廳的商標登記簿,就能清楚看到權利人是誰。
成員只是透過專屬合約,從公司取得「在活動期間可以使用這個名字」的許可(使用權)而已。因此,若專屬合約已解除的Danielle,就不能再使用「NewJeans」這個名稱。反過來說,ADOR 不論剩下幾名成員,甚至就算成員全部更換,法律上也仍可繼續使用「NewJeans」這個商標。
變成3人也算「NewJeans」嗎?法院判斷的標準
那麼,法律上「三人組(或四人組)」能被認定為與原本「5人NewJeans」是同一個團體嗎?法院主要會看三個標準:
- 商標權人的同一性:隊名的主人是否仍相同?(是否仍為 ADOR)
- 團體身分(正體性)的延續:是否維持原有團名與概念?
- 粉絲/大眾的認知:成員變動後,大眾是否仍把他們認為是同一個團體?
法律界一般認為:如果 ADOR 持有商標權,且Haerin、Hanni、Hyein等多數成員仍在、也維持既有概念,那麼被認定為同一團體並不困難。
「2人東方神起」走過的路
看過往案例,答案會更清楚。代表性的例子是東方神起。東方神起以5人出道、達到巔峰人氣,但之後3人(JYJ)退出,只剩下允浩與昌珉2人。
當時也有人擔心:「人數都少一半了還算東方神起嗎?」但SM娛樂以商標權為基礎重新整隊。無論法律或大眾認知,如今的 2 人組依舊是名副其實的東方神起,因為商標權人(公司)仍在,且核心成員守住了團體的身分與定位。
KARA的情況也類似。2011年,部分成員在專屬合約期間通知DSP Media要解約,引發紛爭。過程中也凸顯:由於DSP Media持有「KARA」商標權,成員若未經公司同意,現實上無法使用團名。該紛爭後來以和解收場。
四人組或三人組…Minji的選擇為何重要
現在剩下的變數就是Minji。若Minji不加入而成為3人組,外界也擔心「NewJeans」這個品牌的身分認同可能會動搖。
法律上,3人也可以是NewJeans。但東方神起之所以能以2人組仍成功,是因為剩下成員完整承接了團體色彩。NewJeans同樣面臨一項課題:不只是依靠法律上的商標權,剩下成員也必須在舞台上證明「我們才是真正的NewJeans」。
▼ Follow 韓流世界K-POP world
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p/%E9%9F%93%E6%B5%81%E4%B8%96%E7%95%8C-K-POP-world-100045202955809/
Instagram: https://www.instagram.com/k_pop_world_0314
Threads: https://www.threads.net/@k_pop_world_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