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宣誓公僕被退休仍享長俸及退休金 議員批當局過於寬鬆
政府今年1月要求全體現職公務員在4星期內宣誓或簽署聲明,以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日前表示,截至本月1日,有129名公務員不理會、拒絕簽署或交回聲明,除了1人涉不當行為而被解僱,有25人已離職或將會離職。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今早(19日)召開會議,多名議員質疑對當局對公務員拒絕宣誓及簽署聲明的後果過於寬鬆,只會被着令停職及退休,但仍能領取相應退休福利,包括長俸及退休金,令市民憤怒。
議員何俊賢狠批政府處理手法不夠強硬,認為公務員從入職開始就應該盡忠職守和效忠特區政府,拒絕宣誓的公務員卻仍然得到退休金,質疑當局有沒有相關數據顯示將會於拒誓公務員身上使用多少公帑,又批評當局做法保守。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當局對聲明要求解說清晰,新入職的公務員不簽署聲明不會被聘請,而現職公務員若拒絕宣誓,當局會對有關人員繼續履行公務員的職責失去信心,並考慮基於公眾利益而着令有關公務員退休。不過,聶並沒有提供有關人員被退休後得到退休金的數字,雖然被着令退休的人員的退休福利必然會較該人員在正常退休年齡退休時可獲的有所減少,但仍能獲得退休金。
議員陸頌雄則擔心有部分公務員雖然簽署聲明,但實際上「發誓當食生菜」,仍然偷偷地反對政府。陸質疑當局會否就公務員過去的違法行為或反政府言論劃一條界線,不會採納明顯反對政府施政的公務員宣誓。而該委員會主席郭偉強亦指出,政府在完成宣誓後則一勞永逸,建議當局應設恒常機制監管,他又關注被着令停職和退休的公務員是否終身不能再被政府聘用?
聶德權回應指當局認真跟進過每一宗公務員違法被捕或作出明顯反對政府的言論的個案,指被落案起訴的公務員或會終止聘用,但即使相關人士沒有被落案起訴,相關部門亦會衡量該人士是否值得信任。他又指當局在完成宣誓工作後,公務員事務局的紀律秘書處以及各部門仍然會監管公務員有否作出違規行為,加上若發現該人員已簽署聲明,懲處會更加嚴重,甚至會被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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