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無牌牙醫診所 七旬翁認罪判緩刑
自稱曾在大陸學醫的七旬翁,於旺角住所經營無牌牙醫診所,被警員「放蛇」揭發,因而被控「未經註冊為牙醫的人以牙醫身份執業」及「管有抗生素條例適用的物質」罪。案件今日(28日)在西九龍法院提訊。被告認罪後自行求情,指他只是做街坊生意,主要幫人加工假牙。裁判官檢視證物清單後,接納被告有牙科治療相關知識,最終判他入獄3個月,緩刑2年,另罰款1000港元。
72歲被告何康強,被控於2019年5月14日,在九龍旺角道17至19號月圓大廈一單位並非註冊牙醫,而以牙齒身份執業。他另被控同日在上址管有《抗生素條例》適用的2盒抗生素注射液內含「庆大霉素」。
案情指,去年1月警方接獲投訴,指有人懷疑在事發地點無牌行醫,警方先後在2月及4月到訪,確定上址有人執業,調查下亦確定執業者不是註冊醫生或牙醫。至5月14日早上10時許,警方派員假扮病人,表示右邊口腔有牙齒痛楚,要求被告提供治療。
該名警員按被告指示,進入一間掛有「牙科室」門牌的房間後坐在座椅上,被告拿着牙科鉗準備為他檢驗,鉗中夾有棉粒,並吩咐警員打開口。此時警員表露身份,有其他警員攜搜查令入內,檢獲大量用作牙科治療的物品,包括涉案抗生素注射液,以及寫有「牙科醫生何康強」的物品。
被告警誡下指「我年紀大,做唔到其他工,咪收少少錢幫下街坊熟人整牙同補牙」,又稱案中抗生素注射液是自大陸購買,主要是讓他含口用,紓緩牙周病痛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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