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護疑事故後竄改醫療紀錄 過去5年公院錄225宗相關投訴
在不少醫療事故及糾紛中,醫護人員被質疑曾修改醫療紀錄掩飾事件,例如2020年的「小天瑜」事件。議員陳凱欣今日(16日)向政府提出書面質詢,問及醫管局對公立醫院的醫療紀錄撰寫程序的相關規管措施。醫務衞生局就指出,過去5年公立醫院就醫療紀錄、報告、醫生證明書而接獲的相關投訴個案合共有225宗,其中上兩個年度(2023/24年度及2024/25年度)分別各有41宗。
局方解釋,醫護人員進行手術等治療程序時,需要先集中精力處理病人的臨床情況,故未必能實時同步作詳盡記錄。為確保病歷紀錄的準確性,人員不時有需要於事後填寫、修正或補充醫療紀錄。若相關紀錄需更正或補充,電子病歷系統會自動記錄所有更新的時間及內容,並保留原先的紀錄,以確保修訂具透明度及可追溯性。
當局指出,負責醫生會根據實際情況,按醫管局的相關政策及其專科的指引撰寫醫療紀錄,再由負責醫護人員確認及簽署後,上載至臨床醫療管理系統。相比行業內常見的做法,醫管局現時透過電子臨床醫療管理系統管理醫療紀錄,並保存其後續修訂,可確保更高透明度及可追溯性。
此外,局方又指出,醫療人員本身須遵守其所屬專業團體的相關指引,例如醫生需遵守醫委會發出的《專業守則》,撰寫及修訂病歷紀錄時,人員亦必須醫管局遵守的相關指引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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