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狀:苦主應儲醫療單據 以便索償程序
針對有男子涉嫌將尿液混入樽裝汽水中,然後放於超市貨架上,導致一名男童購買飲用後感到不適被送院治理一事,有執業大律師表示,市民如不幸「中招」,應妥善保留相關開支證明,包括醫療單據等,以便日後提出索償。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強調,現階段毋須急於入稟索償,因目前的醫療開支未必為最終支出,舉例稱受害人現時已花費10萬元醫療費用,但日後或需額外支付覆診或專科治療等費用。此外,他表示索償程序需待疑犯被定罪後方可進行,故市民現時毋須急於採取法律行動。
對於涉事超市或飲品生產商因事件可能需銷毀某批次飲品而造成的損失,陸偉雄亦指出,相關索償同樣需待疑犯被定罪後才可展開。他補充,索償能否成功仍存變數,因疑犯可能因證據不足或其他原因被判無罪,影響後續索償程序。陸提醒受害人現階段應專注收集證據,並密切留意案件進展,待法庭裁決後再依法追討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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