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漢認襲擊東網記者 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東網記者去年聖誕在大角咀採訪一宗男子墮樓砸毀古董車新聞時,遭一名男子襲擊,包括用心口碰撞,潑水及吐口水。涉案男子其後被捕,並於今年4月被落案起訴兩項普通襲擊罪。他早前承認兩項控罪,今(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接納報告建議,判被告就兩罪履行80小時社會服務令。
47歲被告李君義,控罪書上報稱任職車房東主。控罪指被告於2024年12月25日,在旺角萬安街15號地下外,襲擊一名梁姓男子。被告於當日被捕,及後多次獲准保釋候查。直至今年4月,他正式被落案起訴兩項普通襲擊罪,今年5月首度提堂。
被告當時認罪,裁判官索取相關報告後,押後至今日判刑。被告今沒有律師代表。他表示同意報告內容及建議。裁判官考慮到所有因素後,接納報告建議,就兩罪均判被告接受80小時社會服務令,刑罰同期執行。
據同意案情指,2024年12月25日凌晨2時許,東方傳媒中心的梁姓記者到大角咀萬安街採訪一宗自殺新聞,期間一名女子上前指罵事主。未幾,被告亦走近,並用心口撞向事主,而被告當時聲稱「差錯腳」。直至同日凌晨兩時半左右,當事主準備離開時,被告又向事主吐口水,且向他潑水,令事主頭髮及身體沾濕,附近的閉路電視則攝得案發經過,事件最終報案處理。被告其後被捕,在警誡下稱,跟事主沒有過節,他當時不小心向事主淋了水。
案件編號:WKCC 191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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