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女講師投訴遭職場騷擾後不獲續約 入稟向上司及科大索償
香港科技大學一名西班牙語課程女講師上周五(13日)入稟區域法院,指遭男同事職場騷擾,向上司投訴後不但未獲正視,反被批評及針對,最終更不獲續約,懷疑遭報復性對待。她入稟要求校方及上司賠償精神、經濟及名譽損失,並就事件發聲明。
原告為科大語文教育中心一名女講師,被告為該中心一名女主管及香港科技大學。入稟狀指出,原告自2004年起在科大任兼職教師,2021年起擔任全職講師。她於2023年9月正式向校方投訴,指一名男同事多次越權干涉其教學工作,構成職場騷擾。
然而,原告指女主管於9至10月兩次會面期間,態度不友善,批評她擅自將事件稱為「正式投訴」,並責怪她聯絡相關職員。即使原告表明感到痛苦和不適,女主管仍堅持安排她與涉事男同事一同出席會議。
原告續指,涉事男同事已於去年10月離職,其後她被要求接手其課程,但校方提供的支援有限。她懷疑因此被針對,最終於2024年7月不獲續約,校方亦無解釋或與她商討安排。她質疑不獲續約與其早前投訴有關,屬報復性及不公決定。
原告表示,事件導致情緒困擾及專業名譽受損,故此要求法院頒令被告作出賠償及發表聲明。她亦申請頒布匿名令。
港新聞Instagram:https://www.instagram.com/kong.news/
港新聞Threads : https://www.threads.net/@kong.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