擸士巴拿打煙彈女買家 7人入勞教或更生中心 12歲仔判感化令
去年4月,一名女子在網上購買加熱煙彈後,發現煙彈失靈並要求換貨。當她到屯門藍地準備換貨時,卻被埋伏在該處的8名12歲至16歲少年襲擊。而其中一人更以扳手(士巴拿)向女子的背部施襲,並搶走她的斜孭袋。涉案8人被控一項蓄意傷人罪,其中3人另被控一項搶劫罪。8人早前認罪,今(30日)在區院接受判刑。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黃國輝最終判6人判入勞教中心,一人入更生中心,一人接受18個月感化令。
8名被告依次為16歲曾姓外賣員、13歲少年、16歲何姓男學生、12歲少年、14歲少年、13歲少年、16歲姓鄭男學生及13歲少年,眾人均承認一項蓄意傷人罪,其中兩名13歲少年和一名14歲少年另承認一項搶劫罪。法官指,眾被告使用武器犯案,案情相當嚴重,坦言如果他們年齡為21歲以上,必然會判處數以年計的監禁。但考慮到各人的年紀、參與程度等因素,判年紀最細的12歲少年接受18個月感化令,16歲姓鄭男學生入更生中心,其餘6人判入勞教中心。
同意案情指,去年4月13日,姓梁姓女事主透過Telegram以300元向另一名用戶購買5盒加熱煙彈,同日發現煙彈失靈,遂要求換貨。翌日下午1時,梁到屯門兆康西鐵站換貨。3名不知名男女隨後帶她到屯門藍地交匯處屯門單車匯合中心附近等候。
案情續指,等候期間,梁突然被人以粗言辱罵,8名男被告衝過來,其中一人更手持扳手。眾人向梁施襲一至兩分鐘。梁被人以扳手擊中左邊肋骨,斜孭袋亦被取去。8人逃離現場。有途人目擊過程,尾隨8人並報案。8人被捕。眾被告在錄影會面下稱,案發前兩日有一名叫「卞焯賢」的人士叫他們到兆康站,惟沒有指明目的。眾人集合後,卞叫他們到單車中心襲擊一名女子,但沒有說明何故,稱「邊個唔打(事主)就打邊個」。
案件編號:DCCC 129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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