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犯罪|用鞭刑懲罰詐騙 新加坡通過法案 最重可判24鞭
新加坡近年來面對詐騙案件激增的挑戰,詐騙已成為該國最普遍的犯罪形式。新加坡外交部兼內政部高級政務部長沈穎指,目前詐騙案件佔據所有報案案件的六成之多。為有效遏止此類犯罪並震懾不法分子,新加坡國會於11月4日正式通過《刑事法(雜項修正)法案》,其中一項重大修訂是將鞭刑納入作為打擊詐騙的懲罰手段,最高可判處24下鞭刑。
根據新法規定,詐騙主謀、犯罪集團成員以及負責招募的關鍵人物,一旦被定罪,將面臨強制鞭刑,至少6下起跳,最多可達24下,並伴隨5年至10年的刑期。對於協助詐騙活動的人頭(Scam Mules),法庭也可根據犯罪情節裁定是否執行最高12下鞭刑。新措施不僅旨在懲治直接參與詐騙的核心分子,也對那些間接協助詐騙活動的個人提高了法律風險,以拆解助長詐騙的犯罪體系。
鞭刑作為新加坡法律中獨具特色的懲罰手段,一直以來被用於應對包括毒品犯罪、暴力行為及某些嚴重的刑事案件。此次納入詐騙犯罪懲罰,反映新加坡政府對此類犯罪的高壓態度。鞭刑的執行過程極具威懾力,且被設計為一項極其嚴謹的程序。執行鞭刑的獄警經過專業訓練,要求身體強壯並能夠以全身力量執行每一下鞭打。每次打完一鞭後,必須由現場的醫生對受刑者進行健康檢查,以確保其身體狀況能夠承受繼續執行的懲罰。一旦醫療人員判定犯人無法承受,鞭刑將被中止。據指新加坡政府曾進行研究,證實成年男性的臀部從頂端到末端最多可承受24鞭,這也成為法律規定的最高鞭刑數量。此外,為增加心理震懾效果,犯人通常不會提前得知鞭刑的具體執行日期,這使受刑者在等待過程中始終處於心理壓力之下。這種生理與心理的雙重壓力,成為鞭刑作為懲罰手段的核心威懾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