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積怨駕車撞斃高考生 男鄰居判死刑
江蘇省鹽城市響水縣一名男子前年駕車,把積怨鄰居家中一名應屆高考生撞成重傷,對方延至去年離世。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一(5日)一審判處肇事男子死刑。
死者母親憶述,前年農曆正月初八,鄰居王某桂在道路上堆放雞糞,其丈夫前往交涉,兩家隨即發生衝突,互相推搡。其兒子張俊豪其後指已經報警,王某桂威脅稱:「你就是張俊豪啊?就是你要考大學啊?」張俊豪同年5月29日下午騎電動單車返校途中,被王某桂駕駛私家車從後撞倒在地,送往醫院搶救後診斷為腦死亡,延至去年7月29日離世。
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一判處王某桂死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死者母親稱:「左盼右盼,終於等到了出結果的這一天!張俊豪終於可以安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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