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部門發布醫療機構新規 嚴查倒賣死亡證明
國家衞健委等6部門周一(12日)發布醫療衞生機構亡故患者全流程服務管理規定,嚴禁醫療機構開展殯儀服務、外包太平間,並嚴厲打擊倒賣死亡證明、洩露逝者家屬資料等行為。衞健、警方、民政和市場監管等部門將加強合作,嚴肅查處有關違規行為,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
新規要求對死因明確的正常死亡,醫療衞生機構需在死亡發生或家屬申報後一日內簽發死亡證明,亡故患者遺體在醫療機構臨時停放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24小時。規定詳細劃分死亡證明的開具責任,在醫療機構內或就醫途中正常死亡者,由救治機構簽發;在家中或其他場所正常死亡,由鄉鎮衞生院或社區衞生服務中心簽發;非正常死亡則由公安機關派出所負責。
新規也對醫療機構劃定多個「嚴禁」的服務紅線,嚴禁機構內任何場所陳列、售賣殯葬用品;嚴禁外包太平間或引入第三方提供殯儀服務;嚴禁接收、存放院外遺體;嚴禁使用院前急救車輛、非急救醫療轉運車輛轉運遺體。為保護逝者及家屬私隱,新規要求醫療機構建立個人資料保護制度,工作人員不得違規提供喪屬訊息,不得推薦、誘導家屬到指定殯葬機構消費,並需向家屬發放告知單和舉報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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