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改會建議針對虐待及疏忽照顧兒童等引入沒有保護罪
法律改革委員會發表諮詢文件,諮詢公眾三個月,建議引入沒有保護罪,若父母、照顧者,或與受害人有頻密接觸等人士,向16歲以下兒童或易受傷害成年人,施加虐待或疏忽照顧,導致他們死亡或受嚴重傷害,將面對刑事法律責任。文件建議,條例涵蓋家居及院舍,如受害人受嚴重傷害,照顧者等人最高刑罰是判監15年,如受害人死亡,最高可判監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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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改革委員會發表諮詢文件,諮詢公眾三個月,建議引入沒有保護罪,若父母、照顧者,或與受害人有頻密接觸等人士,向16歲以下兒童或易受傷害成年人,施加虐待或疏忽照顧,導致他們死亡或受嚴重傷害,將面對刑事法律責任。文件建議,條例涵蓋家居及院舍,如受害人受嚴重傷害,照顧者等人最高刑罰是判監15年,如受害人死亡,最高可判監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