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公司誤繳社保 致應屆生落戶失敗
內媒上周六(23日)報道,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近日成功調解一宗因實習期間單位誤繳社保,導致應屆畢業生無法落戶上海的侵權責任糾紛案件。雙方最終在法院主持下達成調解,實習公司一次支付女事主5萬元(人民幣,下同,約5.45萬港元)補償款。
女事主小張前年畢業於上海某高校,屬應屆碩士研究生。她依政策提交非上海生源應屆畢業生進滬就業落戶申請,4個月後獲告知不通過審核,理由是她讀研期間存在社會保險繳納紀錄。經查,她曾實習僅半個月的公司誤為她繳納長達8個月社保。儘管公司承認是人事操作失誤,並出具書面說明及配合停繳,由於社保紀錄無法消除,導致小張最終未能成功落戶。
在協商賠償未果後,小張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實習公司賠償落戶損失12萬元(約13.1萬港元)及律師費1萬元(約1.09萬港元)。公司辯稱已積極配合退保,且認為繳納社保與小張落戶失敗無因果關係。法院經調查確認,若無該社保紀錄,小張本符合落腳條件,今卻需付出更多精力與財力申請落戶,公司應當負擔相應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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