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災民遷過渡屋 或與劏房戶爭住宿
近期因應大埔宏福苑火災,部分災民需遷至過渡屋暫住,令「丙類租戶」可供入住的過渡屋單位亦相對減少,惟政府未有就此另作打算,亦無談及如何平衡兩者的住屋需求。房屋局資料顯示,截至本月15日,房屋局共提供逾3,356個過渡屋、房協項目和屯門寶田中轉房屋的單位供災民入住,現有逾3,600名居民居於有關單位;又指在處理應急住宿工作的同時,房屋局會持續按既定機制及配額,有序處理過渡性房屋的各類型申請,包括「丙類租戶」。
《簡樸房條例》將於今年3月1日生效,生效當日起房屋局會接受簡樸房認證申請。而房屋局在去年10月3日起在過渡屋新增「丙類租戶」類別,為受簡樸房規管制度相關的改造工程或執法行動影響,有迫切短暫安置需要的分間單位住戶提供協助。
截至本月15日,房屋局及其委託的6隊區域服務隊合共接獲超過230宗相關查詢,但暫時尚未收到「丙類租戶」申請。
對於3月起可能出現的劏房戶迫遷高峰期,丙類申請人除需符合過渡屋申請條件外,亦要提交能證明其受簡樸房規管制度影響的相關文件等以作審核,惟不少劏房戶均指業主不會明言是因簡樸房問題而迫遷他們。
房屋局表示,若租戶沒有與業主簽署租賃協議,而業主亦拒發聲明書等證明文件予租戶,租戶可提供其他證明文件,例如水或電費單等,以證明其現居於分間單位,以便區域服務隊及項目營運機構處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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