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宏福苑公帑貼40億 港府指市場機制失效 居民投資將化為烏有
當局提出以現金或「樓換樓」方式,收購宏福苑7座受災樓宇所有單位業權,未補價單位呎價8,000港元,已補價單位呎價10,500港元,估計總收購成本68億港元,當中40億港元由公帑補貼。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今日(22日)在電台節目上表示,收購價較原本測量師學會估算高,是人性化體現。對於公帑補貼40億港元,他解釋指,大火影響規模前所未有,市場機制完全失效,若政府不介入,居民多年來的投資將化為烏有。
黃偉綸認為,收購價是以情為優先考慮,展現支持居民的態度。他強調,收購價須讓居民有能力,購買面積相若的居屋單位,同時適度投入公帑。他舉例大埔頌雅路西項目呎價近7,000港元,相信居民有能力購買,剩餘的錢可用於裝修。
有意見指政府用公帑填補在事件中的責任。黃偉綸表示不同意,認為社會要綜合看待事件,又指議員認為公帑值得花,是合理平衡,又相信今次事件不會成為先例。政府預計需補貼40億元公帑是否合適,將於明日(23日)在立法會的房屋事務委員會會議上進行討論。
目前約200多個宏福苑業主按揭未清,他表示,可以先收取現金償還按揭,如果選購新居屋,要再造新的按揭,亦可以將現有抵押品轉到新的居屋單位繼續供款。金管局已初步跟銀行接觸,銀行在過渡期亦可提供一段時間的免息及免還款安排。
提及原址重建,黃偉綸重申時間太長,過渡安排複雜,又指如果居民在另一個地方居住十年亦會對該地方有感情。有約9%居民不接受原址重建以外方案,若到8月31日的限期仍堅持不賣業權。他指會繼續溝通,了解業主具體有什麼意願和考慮,又說若業主到時仍不接受,相信他們會面對更多的困難,直言「其實嗰個單位係賣唔到嘅,現實我諗好難(賣出)。最終有冇呢?我唔敢完全咁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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