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酒後要求女員工手淫口交 公司老闆否認非禮
58歲帳務公司老闆涉嫌於2023年中與一名48歲兼職女員工喝酒後,吻對方胸部及撫摸其下體,及後又要求對方替他手淫及口交。該名公司老闆被控一項非禮罪,案件今日(23日)於區院開審。女事主供稱被告非禮她時,她感驚慌,並向被告稱「你快啲放開我,我驚到瀨尿啦」,但被告仍要求她替其手淫及口交,並捉着事主的手替他手淫,及後按着事主的頭要其替他口交。
被告沈家慶(現年60歲,報稱公司老闆)否認一項非禮罪,控罪指,他於2023年8月11日在香港屯門建泰街恒威工業中心某室非禮女子X。承認事實指,被告經營一所帳務公司,48女事主X是公司的兼職員工,職位是電話聯絡人。被告被捕後在警誡稱「我無非禮佢」。
控方開案陳詞指,當日X在被告公司下班時,被告從正面抱腰,企圖吻X臉頰不果,將手伸入X的內褲摸私處,並拉起X的上衣及胸圍,吻她乳頭。被告隨後拉下褲鍊,要求X為他手淫,又按住X的頭部強迫X為他口交。被告在同年8月21日被捕,在錄影會面下表示,當日曾與X飲酒並擁抱,曾用手揭起X的衣服吻她乳頭,X有為被他口交,他在X的口中射精。
X則供稱,當日被告稱因成功「簽咗張單」要與她慶功,並與她飲酒至晚上8時許,期間被告突然擁抱X,又揭起她上衣等吻她乳頭。她曾表示「唔可以」,惟被告再伸手入X的裙下觸摸下體,X表示「你快啲放開我,我驚到瀨尿啦」,但被告仍捉住X的左手表示「幫我出嘢」,並操控X的手接觸其陽具上下擺弄,X指被告及後更「㩒住我嗰頭,叫我幫佢口交」,最終稱「出咗嘢」並放開她。庭上播放被告與X離開公司時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2人同乘升降機且互有交談,X曾輕拍被告的身體,X解釋是因當時不想得罪被告。
案件編號:DCCC 87/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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