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受巨額財物 海南前省委書記被控
最高人民檢察院周三(11日)公布,十三屆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羅保銘涉嫌受賄一案,已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該院依法指定,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近日已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羅保銘利用擔任天津市商業委員會主任、海南省委副書記、海南省省長、海南省委書記、十二屆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等職務上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審查起訴階段,檢察機關依法告知羅保銘享有訴訟權利,並訊問被告,聽取辯護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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