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非禮及警署內襲女子 辯稱無動機 不認為掃臉屬親密動作
去年才獲擢升為警司的男警陳建愉,被指於去年在旺角一間酒吧掃女同事胸部、摸她的大腿,以及在警署3度觸碰她。陳建愉否認一項非禮罪及3項普通襲擊罪,案件今(15日)在粉嶺法院續審。被告繼續自辯,表示自己無動機非禮事主,他亦不認為掃臉是親密動作。
42歲被告陳建愉,控罪書上報稱為其他職業。據了解,他是一名警司,隸屬葵青區,已被停職。被告被控於2024年5月14日與5月15日之間,在旺角太平道3號1樓La La Bar非禮女子X。他另被控於2024年8月某日,在一間警署4樓襲擊X;於2024年8月與9月期間某一日,在一間警署15樓襲擊X;於2024年11月7日,在一間警署2樓廁所外襲擊X。
法庭早前裁定所有控罪表證成立,被告選擇出庭自辯。被告今日接受盤問時指,對他而言,掃別人的臉是對朋友的友善行為,不同意屬親密動作;他對其他女性朋友也會這樣做,何況X平日也會跟他有身體接觸,例如開玩笑的拳打他。被告說,當日之所以在酒吧拍打X膝頭及膊頭,是想對她表達支持和鼓勵,沒想過會使人感不快。被告強調,自己沒有動機非禮X。
案件編號:FLCC 30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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