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中介賄款助轉介客戶開戶 時任銀行職員被控 准保至4.17再訊
30歲時任銀行職員涉嫌收取中介人賄款,以協助對方轉介的客戶開立銀行戶口,每個成功開設的戶口收賄500元人民幣,當中有16人成功開戶,涉及賄款共8,000元人民幣。廉政公署其後落案起訴該名銀行職員,案件今(20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4月17日再訊,被告獲准保釋。
被告潘秀珍(30歲,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渣打)前客戶經理)案發時在渣打中環一間分行工作,職責包括協助新客戶開立銀行戶口。控罪指被告於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期間,從一名中介人接受賄款,以協助由對方轉介的客戶開立渣打銀行的戶口,每個成功開設的戶口涉收賄500元人民幣。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涉嫌於案發期間協助16名由該中介人轉介的客戶成功開立銀行戶口,並收取賄款共8,000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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