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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非法集結】余若薇作結案陳詞 指黎智英僅到場參與合法和平集會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21年03月12日11:30 • 發布於 2021年03月12日09:07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小圖)作結案陳詞。資料圖片

壹傳媒黎智英與六名民主派人士被控兩項明知而參與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案,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薇今結案陳詞指,公眾活動組織者需知會群眾活動詳情,以讓與會人士有合理預期。但黎智英在案中非民陣成員,又非組織者公佈訊息,僅到場參與合法和平集會。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薇結案陳詞指,稍後將爭議案情是否分別符合控方指控中的「組織」和「遊行」,並會提出合法辯解及其必要,解釋在警方不作為下當日沒有暴力事件發生。
余若薇進而談到案中證據指,維園僅能容納約10萬人,而活動參與人數達30萬人,高峰時期同時間在場人數或超越會場容量2至3倍,造成人潮擠擁。
雖然多名作供警員包括有份指揮當日行動的署理高級警司周詠儀指事前未曾聽聞「流水式」,余若薇指出在事前的警方與民陣聯絡會議中,民陣曾7次談到「流水式」,又強烈反對只辦集會,認為會無法疏散大量人群,危害公眾安全,警方在場代表其後2次回應指會將所有意見向上級反映,然而其後卻作供指因上司事忙未有提及。余若薇認為背棄了會議溝通目的,又補充民陣當初說法與被告辯解一致。
余若薇再指,公眾活動組織者需知會群眾活動詳情以讓與會人士有合理預期,黎智英案中非民陣成員,又非組織者公佈訊息,僅到場參與合法和平集會。
余若薇下午續指案中黎智英一如普羅大眾參與者,理解警方事前一直與民陣溝通會面,有派員到場聯絡,案發前夕記者會上曾公佈將會封路,案發當日時任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一直在台上指引群眾秩序,交代用單一出口和方向,在時任立法會議員帶領下離開,疏散到附近港鐵站,避免出入人群混雜造成混亂,而警方一直無公開反駁民陣說法或指示,黎智英遂順理成章跟從陳皓桓安排離開維園。余若薇反問,如果警方事前一直與民陣聯絡溝通,又有情報協助,在民陣同時多次公開宣傳下,尚且未能得悉何謂「流水式」集會,可以自然推論,既非民陣成員又非活動組織者的黎智英,又如何能理解「流水式」呢?
余若薇又指警方與民陣有同樣責任疏散人群,事前多次聯絡溝通,又有收集情報,當日曾派員約百人到場又撤走,以備不時之需,顯示警方完全了解並有力掌握當日活動將如何發展,警方策略顯示其依賴民陣安排人群疏散,透過糾察傳遞訊息,否則警方當日計劃和行動根據何在?案件下周一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預計將於周四完成結案陳詞。
法庭記者 陳子豪
建立時間13:51
更新時間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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