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向2間食物製造廠持牌人發警告信 疑將生蠔存放於不適當溫度
食安中心及衛生署上星期五起,加強巡查持牌食物業處所,向旺角和深水埗2間食物製造廠的持牌人發警告信,涉嫌將生蠔存放在不適當的溫度下,違反持牌條件。
食環署人員亦向負責人及員工,提供衛生教育及派發食安小冊子,指所有供即時食用的生蠔,都必須存放在雪櫃或分格內,並與其他食物分隔,溫度要保持在攝氏0度至4度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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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中心及衛生署上星期五起,加強巡查持牌食物業處所,向旺角和深水埗2間食物製造廠的持牌人發警告信,涉嫌將生蠔存放在不適當的溫度下,違反持牌條件。
食環署人員亦向負責人及員工,提供衛生教育及派發食安小冊子,指所有供即時食用的生蠔,都必須存放在雪櫃或分格內,並與其他食物分隔,溫度要保持在攝氏0度至4度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