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歲男子認販毒囚12年4個月 9年前揸巴士危駕釀3死
曾於2017年危駕巴士導致3人死亡的男子涉於2024年攜帶5.5公斤大麻從法國回港,在機場被捕。他被控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案件今(19日)於高院聽取答辯及判刑,被告承認控罪,暫委法官李頌然判刑時指考慮案件涉及國際元素、被告及時認罪等因素,判其囚12年4個月。
被告方烱華(現53歲)承認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李官判刑時引述案情指2024年1月7日,方入境香港時被截停,海關在他行李箱發現暗格,內有5.5公斤大麻。方稱不知行李裏有大麻,而其手機中有訊息顯示有人安排他離境及回港,更資助其旅費。
李官判刑時引述辯方求情指,方因危駕而失去駕駛資格,輾轉做過不同工作,被捕前從事機場地勤,他因財政因素犯案,現時已深感後悔。李官續指,有人將涉事行李箱交給方,而方原定須將行李轉交別人;且有人透過手機訊息向方發指示,安排其出遊並提供旅費,均顯示方負責運毒來港。考慮案件涉及國際元素、被告及時認罪等因素,李官終判方囚12年4個月。
翻查資料,方曾於2017年9月22日危險駕駛公共巴士導致兩男一女死亡,及7人受重傷。他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等兩罪,被判囚兩年半,停牌5年。
案件編號:HCCC177/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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