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3億人民幣存款失竊案開庭 工行與存戶互指過錯
工商銀行南寧分行2.53億元人民幣(約2.8億港元)存款失蹤案,周二(15日)在廣西南寧市清秀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交換證據。存戶代表段女士認為銀行存在系統性管理失職,是導致巨款被盜的基本原因。銀行則指操作流程符合規定,存單背面也有風險提示,事件根源是盜竊存款的員工梁某紅個人犯罪行為,銀行並無責任。
案情指,2018年至2019年多名存戶因輕信銀行工作人員梁某紅的高息許諾,存入大筆資金,梁某紅在東窗事發受查後,存戶才知道此前存款帳單為其偽造的假帳單。他已返還超過一半涉案資金,被判處無期徒刑,罪名包括盜竊罪、詐騙罪、偽造金融票證罪等。
除對梁某紅追責,存戶另委託律師向法庭提交36組證據,指控銀行存在嚴重內控失效,員工行為排查形同虛設,對異常大額支付排查缺位,管理存在重大疏漏。銀保監部門曾向工行發出11次預警,但行方沒阻止和處理,還繼續讓梁某紅在工作場所作案。銀行方面提供9組證據抗辯,認為存戶是被高息吸引,將銀行密碼和身份證交給梁某紅,屬自身過錯。北京有律師認為,本案對客戶而言,負有保障義務的銀行應承擔相應民事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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