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嚴刑懲盜 兩名竊賊被裁定偷竊罪成後遭斬手
伊朗當局於6月10日宣布,兩名在伊斯法罕省(Isfahan)犯下多宗盜竊及破壞罪的男子,根據伊斯蘭刑法(Hudud),遭判處並執行斷手處罰。此刑罰經最高法院覆核確定後,由伊朗官方新聞網站Mizan Online報導稱,這兩名「職業竊賊」已被執行斷手刑罰。
伊斯法罕省司法長官Asadollah Jafari表示,兩人不僅多次犯竊,還涉及故意傷人及破壞財物等罪行。手斷的刑期經由當地檢察院、初審法院與省級上訴法院三度審議後,最終由最高法院維持裁決,因此依法執行。
此類懲罰屬伊朗依據1979年宗教革命採納的伊斯蘭刑法《Hudud》範疇,主要對反覆犯竊者施以斷手、斷腳乃至極刑。儘管此刑法早已寫入法典,但國際人權機構長期以來一直譴責伊朗的斷肢、鞭刑和石刑等身體刑罰,稱這些行為等同於酷刑,並呼籲伊朗當局立即廢除此類做法。聯合國人權辦公室的數據顯示,自2000年以來,伊朗至少有數百人被判處斷肢刑罰。
伊朗司法系統官方強調,堅持用法律手段懲治竊盜等社會安全威脅,而警方亦已將打擊扒竊作為公共安全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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