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恐嚇罪行 最高可被判入獄5年
壹傳媒黎智英涉嫌刑事恐嚇被拘控,法律上刑事恐嚇有兩個級別的處理方式,經簡易程序處理,可判罰款2000港元及入獄2年;經公訴程序處理則可判入獄5年。有關簡易程序案件會主要交由裁判法院處理;公訴程序則是案情較複雜及嚴重,交由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處理。
根據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24條「禁止某些恐嚇作為」,任何人威脅其他人會作出任何違法作為、會使該其他人或第三者的人身、名譽或財產遭受損害,或使任何死者的名譽或遺產遭受損害,而意圖使受威脅者或其他人受驚,或導致受威脅者或其他人,作出他在法律上並非必須作出的作為,或不作出他在法律上有權作出的作為,即屬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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