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星洲豪買名錶金條 港男助3人洗黑錢判囚4年
一名香港男子赴新加坡遊玩期間,按網友指示拿轉帳卡在當地購買4隻名錶和14塊金條,兩日花近28萬新加坡元(約172萬港元),實際上協助對方洗黑錢。該港男被控欺詐、抵觸濫用電腦法令以及抵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法令等24項罪名,他周二(24日)承認其中6項,被判囚4年。
據《聯合早報》報道,25歲被告廖諾謙的兩男一女共犯均來自中國,包括30歲的溫春軍、28歲的卓志傑和26歲的王希洋。被告去年7月底在香港通過分享性愛課題的群組,認識名為「鋼鐵俠」的網友,透露翌月將到新加坡旅行,對方便請他幫忙用自己的轉帳卡買名錶和金條,稱想把錢流出中國。被告答應後,去年8月26日抵新加坡,在酒店與溫春軍會面,對方帶他到卓志傑和王希洋的房間,並拿走他帶來的轉帳卡。被告隔天隨卓志傑出門,並按指示到指定商店購買指定商品。
新加坡商業事務局同月底接獲舉報,指有一筆詐騙案的贓款於同月27日被匯入相關銀行戶口。當局展開調查後,於同月30日在酒店外逮捕被告。被告母親稱,兒子因單純而被利用;主控官則指被告雖非主謀,卻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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