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處發新規 4.7起航班上禁用「尿袋」或放行李架
因應近期發生多宗懷疑與飛機乘客攜帶及使用俗稱「尿袋」的鋰電池外置充電器有關的安全事故。香港民航處今日(24日)發出新通告,更新有關要求及規管,由4月7日起,航班上禁用外置充電器或為其充電,亦不得將「尿袋」放於行李架。
繼上月發出通告提醒航空業界須嚴格執行對乘客攜帶上機物品的相關規定後,民航處於上周五(21日)與本地航空公司的代表會面,並於今日宣布更新對本地航空公司就航班乘客攜帶及使用外置充電器,簡稱「外置充電器」,又稱「充電寶」的要求及規管,以進一步提升航空安全。
根據最新要求,本地航空公司除須符合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就飛機乘客攜帶上機物品的相關規定外,由下月7日起,乘客不得在航班上使用外置充電器為其他便攜式電子裝置充電,和/或為外置充電器充電;以及不得把外置充電器放置於行李架上。
上周四(29日),香港航空一架空中巴士A320客機懷疑行李架上有「尿袋」起火,導致該航班於當日下午1時56分備降福州長樂機場,事故中沒有造成傷亡。香港航空事後已向民航處報告該事故,並會提交詳細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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