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碧雲林卓廷上訴指 原審錯裁斷民主黨立場一致
參與2020年立法會初選的47名泛民人士,涉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而遭起訴,被指是始作俑者的戴耀廷等共31名被告認罪,14人經審訊後被定罪。林卓廷、梁國雄等12人分別就定罪及刑期提上訴,聆訊今日(16日)繼續在西九龍法院進行。代表黃碧雲及林卓廷的大律師陳詞時指,原審在缺乏實質證據下,錯誤裁斷民主黨黨內立場一致,即支持無差別否決財案。
12名上訴人包括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何啟明、鄭達鴻、余慧明、梁國雄、黃碧雲、林卓廷、吳政亨、楊雪盈及黃子悅。代表黃碧雲及林卓廷的大律師指,參與初選或許是定罪所需元素之一,但遠非充分。案中沒證據交代民主黨內部運作,或證明所有黨員均會統一立場。原審依賴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在選舉論壇的發言,便推斷所有黨員立場一致,是犯了大錯。事實上,胡志偉在另一街站發言中,並無提及透過無差別否決財案,來迫政府回應。大狀反問,如果黨內有共識,為何不大肆宣揚,以爭取支持,免得遭激進派攻擊。
大狀續指,林卓廷住所內搜獲的論壇筆記提到,被問及會否反對預算案,回答是「胡志偉一再公開回應話會積極運用。況且,其實我立法會四年沒有贊成過財政預算案」。不過,林卓廷最後沒用上這標準答案。他在論壇中表明要視乎議案內容才決定投票意向,謂假如政府派錢,他會投贊成票。原審法官卻選擇依賴由不知名人士所寫的論壇筆記去作推斷。大狀認為,對於林是否贊成無差別否決財案,至少存在疑點。
鄒家成代表大狀指,鄒家成審訊時自辯不久,正解釋為何他不相信「35+」會成事,原審法官即表明鄒的說法沒有邏輯。原審一早已下了定論,令鄒無法得到公平審訊。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則稱,財案被否決會引致的顛覆後果,不過是原審法官的猜測。原審亦未有給予足夠理由,便拒絕接納何的證供。
案件編號:CACC253/2024、CACC263/2024、CACC26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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