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同性伴侶登記草案被否決 政府:續有責任履行去律義務
立法會審議《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委員會今日(23日)召開首次會議,多個政黨早前已表明反對,身兼行政會議召集人的議員葉劉淑儀關注若草案被否決,政府如何履行法院命令。律政司回應稱,若法案未能獲得通過,終審法院的裁決命令繼續有效,政府有持續責任履行法律義務。
當局則強調草案展示政府的堅定立場,恪守司法裁決的積極義務,不會因議題有爭議而有所動搖,又指終審法院裁定政府有積極義務制訂替代框架,在法律上承認同性伴侶關係,明白有市民及議員擔心草案衝擊傳統婚姻,強調特區政府維護傳統婚姻的決心堅如磐石,《基本法》明確規定婚姻自由只限於異性結合,希望議員以理性持平及實事求是的態度審議,落實政府在人權法案下的義務。
政府建議設立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機制,為已在海外註冊的同性伴侶提供醫療及處理身後事權利。立法會高級助理法律顧問戴敬慈昨(22日)去信政府,就《草案》提出19項關注,包括當局認為同性伴侶登記制如何能符合終審法院就岑子杰所指訂立同性伴侶替代框架的「積極義務」,以及基於甚麼因素釐定替代框架涵蓋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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