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還公屋爆罰款$3,513風波? 房署要求還原「千年文物」水龍頭 網民鬧爆:玩嘢啦!搶錢!
公屋居民向房屋署交回單位時,一般須就曾改動過的位置或設備還原,否則會被要求賠償。近日有一名大圍顯耀邨的住戶在Facebook「公屋討論區」群組出帖,表示即將交還公屋,惟房署主任檢查時指單位水龍頭曾更換,需還原原款,否則罰款3,513元。他其後到五金舖查詢,店方稱相關款式已難以尋找,無計可施下,唯有在群組求助。
事件引來網民熱烈討論,有網民批評房署「玩嘢」,質疑做法,稱「唔通50年公屋會換返50年前嗰啲嘢?」有人則說「一個水龍頭3,000幾元,五金舖都係60幾蚊一個」,直指房署「搶錢」。亦有網民認為,收回公屋後同樣要全屋翻新,形容做法多此一舉;另有人建議到深水埗鴨寮街或舊式五金舖尋找,亦有熱心網民替樓主在內地網購平台淘寶及拼多多搜尋到類似款式。
樓主其後再次留言,感謝網友關心,並表示已在母親家中找到相同款式的「千年文物水龍頭」,可以給房署「收貨」了,事件完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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