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物局:建議強制的士安裝錄影系統達 「三贏」
政府建議強制的士安裝行程記錄系統,包括車上錄影,及須提供電子支付方式。運輸及物流局副秘書長葉海鷹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指,的士行程記錄系統將連接政府中央系統,用於處理投訴及執法調查,形容措施是「三贏」,改善乘客出行體驗,令奉公守法的司機得到保證,並確保行車安全,釐清業界在交通事故及保險中的責任。
葉海鷹指,由於車上錄影涉及乘客個人私隱,錄影最長只會保存30日。全部片段經過編碼處理,要經授權及輸入密碼才能觀看,內容只可用於處理投訴及執法調查。司機及乘客都不能擅自存取錄影硬碟,司機亦不能使用其他未經認可的器材錄影。葉海鷹又指,要求錄影片段最低有720P,在晚上都可錄到清晰影像,司機或乘客遮擋錄影屬違法;如果記錄系統在不知情下被損壞或變得模糊,是合理免責理由。另外,安裝系統一次行政費用數千元,月費數百元,由業界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