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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帶風波刻意埋「伏線」? 江玉歡:實在太看得起我

am730

更新於 3小時前 • 發布於 3小時前
前立法會議員、律師江玉歡

巴士上強制佩戴安全帶的規定實施不足一周,前立法會議員、律師江玉歡翻查條文,指出只是乘搭1月25日後首次登記的巴士時必須佩戴安全帶。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承認條文有不足之處,將刪除有關條文,待完善後再提交立法會審議。江玉歡曾稱去年審議時已留意到有關條文,被問到「為何不早些指出問題」,她於報章專欄撰文稱,若違背立法原意「顯而易見」,相信不會只由她察覺,「刻意埋下伏線以備日後質疑政府」之說更是太看得起她。

前立法會議員、律師江玉歡
強制巴士乘客佩戴安全帶的法例實施不足一周便「觸礁」
強制巴士乘客佩戴安全帶的法例實施不足一周便「觸礁」

若「顯而易見」 不會只由她察覺

江玉歡今日撰文談及巴士上強制佩戴安全帶的規定缺論證,過程粗疏亦違民意。她指被問及為何不早些指出問題時強調,作為行政主導下立法會成員,見到附屬法例條文與政府文件一致,「怎能事事質疑?難道要懷疑每一字句背後的意思?」,又指審議當日(2025年9月18日)下午自己正參與網約車條例草案的逐條審議,故難以一心二用,她強調「若違背立法原意如此顯而易見,相信不會只由本人察覺。若說本人一早察覺,刻意埋下伏線以備日後質疑政府,實在太看得起本人。」

江認為,若單靠一次事務委員會的初步匯報便確立政策原意並展開立法,賭博成份甚高,像巴士安全帶這類影響廣泛的附例,若未經反覆思考便將政策原意推進為立法原意,極易造成法例與民意相違,質問「巴士安全帶」一事有否走完整個政策制定過程,從實施前後民意來看,至少在民間諮詢仍有很大改善空間。

原意有誤 難單靠立法會全方位修正

她強調原意再好的政策,制定時都不能走捷徑。政策局主職是制定及執行政策,若需立法,則立法會須做好把關。政策制定是關鍵,必須廣集民意,若原意有誤,難以單靠立法會審議時全方位修正。故要立好法,行政機關須想得透徹、廣徵民意;當草案提交立法會,議員作為最後守門員,再聽取民意並審視條文。

原文刊登於 AM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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