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牌地產商二代捲毒案判刑 被告鄒漢光甩底遭發拘捕令
老牌地產商榮國企業始創人鄒耀華之子鄒漢光,曾因多次惹上涉及毒品及其他性質的罪行而出入監房。他於2024年11月再度捲入毒品案,執法部門進行緝毒行動時在其住所內找到冰毒及可卡因等危險藥物。鄒早前承認一項管有危險藥物藥,案件原定今日(27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惟被告沒有出庭,辯方庭上表示無法聯絡到被告,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取消其擔保,並對其發出拘捕令,至於是否充公其保釋金則待決。
被告鄒漢光(66歲,報稱商人)承認一項管有危險藥物藥,控罪指他於2024年11月13日在香港薄扶林道96號裕仁大廈C座2樓某室內,管有危險藥物,即內含13.9克甲基苯丙胺鹽酸鹽的13.9克晶狀固體、內含1.4克可卡因的2.05克固體及0.66克草本形態的大麻。承認案情指,執法部門前往鄒的住所進行緝毒行動時,發現其住所大門沒有上鎖,進入後見到鄒與其印傭在單位內,並發現13.9克冰毒、2.05克可卡因粉狀物及0.66克草本形態的大麻,鄒當場被捕。
辯方透露昨天曾提醒鄒出庭,但從昨晚8時開始聯絡不上鄒,只能聯絡到其妻;鄒妻子表示她昨天與鄒曾共進午餐,惟亦聯絡不到鄒。辯方表示擔心鄒的人身安全或因其他案件被捕,但目前沒有迹象顯示上述情況發生。控方表示鄒前往警署報到的情況有遲到有缺席。張官終取消鄒的擔保,並對其發出拘捕令,至於是否充公其保釋金則待決。
案件編號:ESCC 297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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