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微信辦公致洩密 多名公職人員受處分
近年來,內地公職人員用微信辦公情形愈發普遍,不少機關單位建立了微信工作群,雖極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但部分人違規在群內發送應保密的工作文件,受到相應處分。河南省「河洛政法」微信公眾號周一(6月30日)發表通告,公布其中4個典型案例。
通告指,2015年3月,某廣播電視台所屬報社總編辦工作人員陳某接到台總編室的一份涉密文件後,用手機將通知拍成圖片,透過電腦登錄微信發送予正在北京指揮兩會報道的報社副總編牛某時,誤將圖片發到一個微信群致外洩。事後陳某被辭退處理,報社總編辦主任張某受到停職檢查處理,總編室主任陳某受到停職反省處理,報社總編輯秦某受到通報批評、扣除績效處理。2016年10月,某鄉政府幹部洪某到市委領取涉密文件後,認為事件緊急,深夜將之拍照發送到鄉政府微信群,被群成員楊某轉發到其他微信群和微博,造成洩密。
2017年10月,某單位辦公室副主任肖某擅自用手機拍下一份機密級文件部分內容,並用微信點對點方式向在外檢查工作的分管領導匯報工作,被撤職及調離辦公室崗位;給予負責管理涉密文件的趙某行政警告處分;負有領導責任或監管責任的李某、秦某和邵某被誡勉談話,並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同月,某縣司法局放假期間從機要局領取4份涉密電報後,交給跟班學習的劉某拍照後發至司法局工作微信群,請示局長何某如何處理,對方稱內容不清楚而讓劉某上傳群內告知大家。事後何某被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按科員安排工作;給予其他責任人何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劉某作出延期轉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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