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指公司遷冊查詢踴躍 反映市場有興趣
《2025年公司(修訂)(第2號)條例》上月23日刊憲生效,當日起在香港以外地區成立的公司可向公司註冊處申請遷冊來港。機制可減省複雜昂貴的司法程序,讓經遷冊公司保留其在法律上的法人團體身份,令公司業務得以延續。同時,遷冊申請人須符合公司背景、誠信、對成員及債權人的保障和償付能力等規定。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6月7日)在電台節目表示,在條例生效當日已收到逾100個查詢,相關文件下載約9,000次,反映市場有興趣。
他續稱,遷冊長遠會長遠會增加對本港其他專業服務需求,包括法律、會計、公司登記等,可推動本港專業服務界別有更多發展空間。他提到部分在亞洲有保險業務和與銀行有聯繫的加拿大公司,對於遷冊來港反應積極,因香港在保險市場的參與度高,全球頭20位的公司有6間都在香港,保險公司高度認可香港的市場發展工作。
另外,對於《穩定幣條例(生效日期)公告》刊憲,指定今年8月1日為《穩定幣條例》實施日期,下周三會將兩項公告提交立法會,以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許表示,穩定幣的基礎是傳統法定貨幣,可作為跨境支付功能,突破跨境支付需面臨匯率波動較大的風險,期望到立法會支持,如期生效。他指出,有海外金融機構監管機構表示有興趣合作穩定幣,本港在「沙盒」試驗期間的參與者分別來自金融、金融科技及跨境電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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