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畢業證書當天強姦16歲學妹 青年認罪囚4年半
中六畢業生與學妹拍拖數月後分手,但仍保持朋友關係。去年6月學妹上其家中消磨空檔時間,畢業生卻乘機將對方強姦。他較早前承認一項強姦罪,今天(10日)在高院原訟庭被判入獄4年6個月。
本案之20歲被告,承認在2019年6月11日,於其元朗住所內強姦當時16歲的女子X。案情顯示,被告與X原於網上認識,後來兩人才發現雙方在同一學校就讀,兩人更曾在2018年短暫拍拖數月。不過分手後兩人都有用Snapchat溝通,亦有一起參與大夥朋友的活動。
案發當日,X知道被告返校領取畢業證書,並約被告一起午飯。因吃完飯後,X還有約一小時才夠鐘上補習班,而被告就住在補習社附近,X便提議上被告家歇腳打機,得到被告同意。
但當X去到被告家時,他便即把X推落床上強吻,及非禮X的胸部。其後更強行脫去X的衣物,先以手指非禮X的下體,再強迫X為他口交至射精,最後把X強姦並在她體內射精。
X被侵犯後被告送她出門,而X就如常補習,但期間她曾聯絡朋友買避孕丸,及向受友披露被前男友「搞」。她因怕事情被人知道,所以沒有即時報警,不過因她事後壓力太大無法入睡,終在事發後個多星期將事情告訴學校社工,然後報警。而被告則在去年6月22日被捕。
法官今天判刑時引述X的創傷評估報告,指今次事件對她的學業和社交都有影響,令她變得抑鬱自責和不信任別人,更曾自殘及出現自殺念頭。
求情時辯方大律師指事發時是X第一次去被告家,被告因一時把持不住而犯案,現已深感懊悔。法官接納被告並非有預謀犯案,但他有向年少的X使用暴力,並且在X持續反抗下持續,並在強姦前強迫X做出傷害她尊嚴的行為,這些都是加刑因素。綜合所有因素後,法官以6年9個月作量刑起點,因被告認罪獲減刑至4年6個月。
東網網站 : https://on.cc/
東網Facebook專頁 : https://www.facebook.com/oncc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