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7月起須發電子印花 網購外遊服務增保障
香港旅行社下月起須向購買外遊團或外遊套票等產品的市民,發出蓋有電子印花的收據,過去使用傳統印花機的旅行社約有1095間,暫有689間已登記或使用新系統。電子印花可供市民透過二維碼(QR Code)查閱個人姓名及團費等資料,提高個人權益保障。網購旅遊產品的市民更可透過旅行社系統,即時取得電子印花收據,避免未獲發收據、旅行社已倒閉的「空窗期」,影響消費者申請旅遊業賠償基金。
電子印花徵費系統去年6月1日起推出,下月1日起,業界將全面取代傳統印花機,屆時旅行社收據必須改發電子印花。旅遊業議會總幹事陳張樂怡表示,已登記使用新系統的旅行社約佔市場內9成業者,其餘仍未登記者過去或甚少使用印花機,又或仍未學懂使用新系統,議會已增聘3名臨時人手為業界提供支援,並為所有旅行社開設帳戶,旅行社只需輸入簡單資料,即可隨時開啟新系統。
陳樂怡又指,採用電子印花徵費系統有不少好處,近年流行網購旅遊產品,市民即使半夜或周日上網購買,旅行社亦可即時透過系統聯繫發出電子印花,市民毋須再到旅行社拿取印花收據,或等候旅行社寄發收據,可堵塞消費者未取得印花收據前,旅行社倒閉帶來的影響。現時若市民未能出示印花收據,便無法申領旅遊業基金賠償。
此外,市民日後可透過電子印花的二維碼即時查閱印花是否有效,並核對個人姓名、團費等資料是否無誤。消費者如有疑問,可致電旅議會熱線: 29698188 查詢。
根據《旅行代理商條例》,外遊旅客向旅行社購入外遊服務,如報團或購買外遊套餐,即包括交通、住宿或活動中的其中兩項,即可獲旅遊業賠償基金保障,一旦旅行社倒閉或旅客於外遊途中傷亡,均可向旅遊業賠償基金申請賠償。只有持牌旅行社才能發出蓋有印花的收據。
旅行代理商註冊處提供的資料顯示,2016年至今年5月31日,基金支付的特惠賠償金共690萬港元,其中涉及旅行社倒閉批核的申請為968宗,款額約679萬港元;涉及外遊旅客傷亡批核的申請為5宗,款額約11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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