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級關員秘撈呃海關囚10周 向高院提定罪及刑罰上訴
一名香港海關前高級關員,涉於2020年至2021年新冠疫情期間,28次向海關虛報在家工作,實際上多次參與醫療輔助隊(下稱ams)的有薪外間工作。她早前否認欺詐等兩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被判囚10周,並須分期賠償犯罪得益約10萬港元。前關員其後獲准以1萬港元保釋等待上訴。高院文件顯示,該前關員於上周五(9日)正式向高院提出定罪及刑罰上訴。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女上訴人李桂華(42歲)被控使用虛假陳述文件罪及欺詐罪,指她於2022年3月18日,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申請外間工作的表格,表示她於2021年5月23日至翌年4月10日期間並無執行外間工作;及於2020年2月20日至翌年1月17日間,向海關虛假地表示她於2020年2月25日至翌年1月21日,先後28次在家工作,涉及海關發出薪金合共19,230.61港元。
原審裁判官早前判刑時斥責李的行為打擊市民對公務員體制的信心,其在首項控罪的犯案時間長達一年,判囚是唯一合適選擇。裁判官又指注意到李在本案裁決前已願意賠償犯罪所得,亦指李的錯誤來自一次性的申報行為,考慮到李已過新生活及願意賠償等因素,終判其監禁10周,並須分期賠償犯罪得益約10萬港元,每期為8,000港元。
案件編號:HCMA 16/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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