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外圍賭博涉款340萬 地產經紀兩罪成 准保釋至1.23求情
廉政公署早前調查貪污時,揭發一名男子涉嫌收受足球賽事非法外圍賭注,涉款逾340萬港元。該漢被控兩項收受賭注罪,他否認控罪,經審訊後案件昨於荃灣法院(暫代區院)裁決。區院暫委法官韋漢熙指,被告自辯稱只是和朋友「打牙骹對賭」,並非以莊家身分收賭注,但他並非與友人各自下注支持心儀的球隊,而是來者不拒地同時接受他人就不同球隊下注,並以莊家身分大量及頻繁地收取賭注,故裁定他兩罪罪名成立。法官將案件押後至1月23日聽取求情,被告續准保釋。
被告賴國驃(59歲,地產經紀)被控兩項收受賭注罪名,指賴涉嫌於2016年11月至2020年3月期間從事收受賭注。據廉署調查發現,賴國驃涉嫌單獨或與另一人一起經營足球賽事非法外圍投注生意,從最少8名客戶收受賭注共逾340萬港元。賴於自辯時稱只是與WhatsApp群組中的數名朋友「打牙骹對賭」。而法官裁決時則指,被告幾乎每天的不同時間都報盤及接受下注,基本上來者不拒地接受他人就不同球隊下注,而非只准眾人就大家持相反立場,即各支持一隊的賽事對賭。
法官又指,被告曾對與他支持不同球隊的下注者說「祝好運」,這些祝福語應出自中間人或代理人之口,令法官懷疑被告並非在與友人「對賭」。而被告客氣地要求下注者繳付所欠賭款,如「方便入數嗎?」及及「小賭怡情」等,均非生意上所使用的談吐,但法官指,被告客套地提出要求,可能只是為了較順利地收取賭款,與控方提出的「被告以生意或業務形式收取賭注」的指控並無抵觸。被告自稱曾致電戒賭熱線求助,惟最終沒接受協助,因為「賭錢賭到俾人告」屬難以啟齒,但法官認為被告企圖以「自己爛賭」的說法來掩飾他大量收受賭注,故最終裁定他厥罪罪成。
案件編號:DCCC 4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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