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仔舊樓法團告業主租客敗訴|拒「夾錢」做大維修有咩後果? 小業主「唔夠錢」可以點做?
《香港01》今日報道,樓齡近50年的灣仔富嘉大廈就大維修問題,法團入稟土地審裁處控告3戶業主及租客,指對方不配合維修及涉僭建,令工程受阻延誤。惟土審處裁定法團敗訴,並在判詞批評法團秘書屬「多管閒事卻無能」(Officious Incompetence)。報道估計,法團除須支付自身訟費106萬元外,另要向3名被告支付訟費,總額或逾300萬元,最終由業主攤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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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又指,大廈2017年已接獲屋宇署及消防處的強制驗窗令、強制驗樓令及消防安全指示,並於2022年委聘萬嘉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承辦大維修,工程費用1,055萬;44戶住宅業主每戶支付約21萬元,其餘由商舖業主攤分。萬嘉曾派代表侯華建出席業主大會,報道提到他亦為宏福苑大維修承建商宏業建築的被捕董事。
案件涉及2樓A室,法團指單位平台雜物及構築物阻礙搭棚,追討42萬元賠償;但法官指承辦商從未要求清空平台,工人亦曾成功搭棚,因而裁定法團敗訴。
事件亦引起外界關注:若業主大會已通過大維修方案,但個別業主拒絕「夾錢」繳付分攤費用,一般可能帶來多個後果:
.被「釘契」:法團可把欠款註冊於土地註冊處並記錄在樓契上,令物業較難出售,亦可能影響轉按/加按。
.被申請強制出售單位:如欠款金額龐大且長期拖欠,法團可循法律程序向法庭申請拍賣單位業權以抵銷欠款。
.或涉刑事檢控:如大廈整體未遵從屋宇署的強制驗樓令或修葺令,相關人士可能被檢控,最高可被判罰款及監禁。
.保險或受影響:樓宇長期失修兼不遵從命令,保險公司或會取消火險及第三者責任保險;若發生外牆剝落等事故傷及他人,業主或需自行承擔巨額賠償。
對於有意進行資金不足的業主,可考慮申請政府相關支援。根據屋宇署資料,「樓宇安全貸款計劃」為私人樓宇業主提供貸款,以進行修復或改善樓宇及/或私人斜坡安全的工程,不論工程屬自願性質或因法定命令而需進行,均可申請:
.申請對象:所有私人樓宇業主(住宅/綜合用途/商業/工業);可用個人或公司名義申請。
.可用工程:樓宇結構、外牆安全、消防安全及相關裝置設備、屋宇裝備及衞生設施、斜坡及擋土牆等。
.貸款上限:每個單位最高 1,000,000元。
.抵押要求: 1. 貸款額達50,000元或以上:須提供抵押(如彌償人、法定押記或持牌銀行保證書)。/2. 公司申請:不論金額多少均須提供抵押。
.利息及還款: 1.有息貸款:最長36個月還款;毋須經濟狀況調查。/2. 免息貸款:最長72個月還款;須為綜援/長者生活津貼受助人,或符合指定入息及資產限額(例如:60歲或以上單身入息13,225元、資產401,000元;夫婦入息20,770元、資產608,000元;60歲以下按家庭人數另設上限)。
此外,年滿60歲的自住業主如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亦可考慮市建局「有需要人士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
.基本資格:持有效香港身份證;為住用或綜合用途樓宇內住用單位業主;申請人及合法配偶(如適用)同住於申請物業;不得為未解除破產令的破產人士。年滿60歲並符合入息/資產限額;或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或符合條件的綜援受助人;或傷殘津貼受助人並符合入息/資產限額。
.津貼上限:每個物業最高80,000元(按業權份數比例計算;夫婦合計同以80,000元為上限)。
.與房協津貼關係:曾領房協「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者仍可申請,但兩者合計不超過80,000元。
.申請次數:在撥款許可下,首次成功申請日起計10年內最多4次。
.工程範圍:一般涵蓋住用單位或大廈公用地方的樓宇安全相關維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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