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建造業6年發生108宗致命意外 公署提40改善建議
在2018年至2023年間,建造業共發生108宗致命工業意外,佔所有行業發生的致命工業意外超過八成。申訴專員陳積志今日(16日)宣布公署完成就政府對職安健的監管的主動調查行動,亦是多年來最大規模的主動調查行動,並就9大範疇,向勞工處、屋宇署及發展局提出共40項主要改善建議。
貿然簽署表格確認安全
陳積志認為,致命工業意外絕對是一宗也嫌多。綜合過往的致命意外事故、勞工處曾處理的投訴,以及公署進行的實地視察,公署發現,在多宗涉及高風險作業的個案中,「合資格人士」未有妥善檢查裝置或機械便貿然簽署指定表格確認安全,甚至預先一次過簽署多張表格。公署認為,勞工處必須多管齊下加強監察,長遠而言應研究建立電子平台供上載檢查紀錄及表格,以方便監察及突擊抽查。
罰款金額阻嚇力不足
在6年內,建造業因違反職安健法例而罪成者,每年平均罰款金額只介乎8,000多元至10,500多元,阻嚇力明顯不足。其中被定罪最多及次多的兩名承建商,6年間分別被定罪共77及56次,可見部分承建商是慣犯,視法例如無物。調查亦發現,多年來屋宇署一直遺漏處理勞工處轉介的個案,10年間只曾就一宗個案向承建商採取過一次紀律處分,涉及一宗2009年發生的致命事故,但要延至2015年才完成紀律處分,當中更發現有多處延誤。
憑價格相宜等因素中標
數據顯示,政府工務工程的工地安全表現較整體為佳,但在多個項目中,12個在2020年至2023年期間發生致命工業意外的工務工程項目,中標者在與工地安全相關的分項表現較弱,甚至在所有投標者之中排行最後,卻仍然能夠憑價格相宜或其他技術項目評分高而成功投得合約。
法團及業主等有具體法律責任
值得一提的是,在6年間共有45宗涉及裝修及維修工程的致命意外,佔建造業所有致命意外的42%。公署從個案研究及實地視察,經常發現裝修及維修工程的安全措施非常不足,工人以至物業管理公司、業主和住戶仍然欠缺基本安全意識。事實上,物業管理公司、法團、業主及住戶在職安健法例下亦有具體法律責任,若發生意外可能遭民事索償甚至要面臨刑責。公署認為,勞工處應大力加強對這些持份者的宣傳教育,並提供誘因聘用安全紀錄良好的承建商和工人。
勞工處已按建議展開跟進工作
勞工處回應表示,正詳細審視及研究報告的內容,並積極跟進建議,亦已展開多項跟進工作,包括計劃於下半年開始試用小型無人機協助執法,並研究引入語音轉文字技術以協助錄取口供;擴大安全委員會會議的參與範圍;增加對安全從業員的監察;以及加強監管強制性安全訓練課程的營辦機構及導師的表現等。
原文刊登於 AM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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