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油麻地警署接見室內藏毒 案件6.12再訊 被告男警由懲教看管
一名男警被指在油麻地警署接見室內藏毒。他被控管有危險藥物及管有第I部毒藥罪,案件今(3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被告首次出庭應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6月12日再訊,期間被告由懲教署看管。
35歲被告方嘉偉,控罪書上報稱任職公務員。據悉,他是一名警員,早前已被停職。他被控於2025年4月10日,在油麻地警署接見室內管有危險藥物,以及並非按照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條文的規定,管有毒藥表第I部所列毒藥。本案在4月14日首度提堂,當時被告因留院而缺席聆訊。他一直缺席聆訊,至今日才出庭。
案件編號:KCCC 979/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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