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門擬修正《建築技術規則》 提升人均防空避難面積標準
台媒周日(6日)報道,內政部門計劃修正《建築技術規則》,未來新建學校、工廠的人均防空避難面積標準,由現行每人0.75平方米,提高到1平方米。草案預告期將至今年8月29日截止,內政部將參酌各界提供的意見後,再正式對外發布。
內政部門指出,此次修正是為因應現今戰爭型態及社會環境等改變,並參考國際規定。要求建築物設置防空避難設備的目的,是為配合防空避難政策,於空襲警報期間,提供民眾躲避空襲之停留空間,減少空襲對民眾造成之直接傷害。根據調查,外國提供短期避難(一天以內)為目的之公共疏散設施空間規定設置面積,其中芬蘭每人約0.75平方米、南韓每人約0.825平方米、瑞士每人約1平方米,因此,此次修正適度部分用途人員密度計算標準,由現行每人0.75平方米計算基準,提高至每人1平方米,規範對象以人數計算附建面積的新建學校、工廠為主。
其他修正內容包括參考外國對防空避難設施設置盥洗室的相關規定,將盥洗室改列為防空避難設備附建面積範圍內,准免補足面積的固定設備項目。另外,因防空避難設備多在地面下,也將提升防空避難設備相關防火遮煙、通風換氣、緊急照明、緊急電源規定,修正直接面向戶外的防火門窗應具遮煙性能要求,提高氣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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