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我們為止》導演誹謗訴訟被駁回 布蕾克萊芙莉律師:徹底勝利
美國聯邦地區法官利曼(Lewis Liman)週一(6月9日)駁回演員兼導演賈斯汀巴爾多尼(Justin Baldoni)對其《到我們為止》(It Ends With Us)共同主演布蕾克萊芙莉(Blake Lively)所提出的誹謗及勒索指控。
去年12月,布蕾克萊芙莉對賈斯汀巴爾多尼提起訴訟,控告對方性騷擾與工作場所不當行為,巴爾多尼及其製片公司Wayfarer Studios則於今年1月反擊,控萊芙莉與其丈夫萊恩雷諾斯(Ryan Reynolds)試圖勒索並透過媒體進行誹謗,並索賠高達4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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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利曼法官認為布蕾克萊芙莉在訴訟文件中的指控,依法不構成誹謗,並指出即使Wayfarer聲稱萊芙莉「威脅不參與宣傳」,也未能舉證她有該義務或違反合約。另外,法官也認為,巴爾多尼對布蕾克萊芙莉提出的「創意控制權爭奪」的指控,並不構成加州法律中的勒索行為。
布蕾克萊芙莉的律師哈德森(Esra Hudson)與高特利布(Mike Gottlieb)隨後發表聲明表示,「這是布蕾克萊芙莉徹底的勝利與還清白的一刻」。萊芙莉的律師團也強調,他們將進一步尋求律師費賠償、懲罰性賠償與三倍賠償。
除次之外,法官也駁回巴爾多尼對《紐約時報》報導的誹謗訴訟,稱該報的報導屬於受保障的公共議題新聞,並未違法。《紐時》發言人對此表示,「我們記者忠實報導了具公共重要性的事件,法院的判決正是對新聞自由的支持」。據悉,法官仍允許巴爾多尼方面可針對「是否有違約」另提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