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雨芯涉呃藝人投資580萬元 改以5萬元保釋離港前後須通知廉署
藝人蔚雨芯涉嫌詐騙同為藝人的廖樂宜,投資共580萬港元於她旗下的醫學美容中心,並誇大購買醫學美容儀器及裝修中心的費用,挪用公款逾310萬港元。蔚雨芯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盜竊罪、欺詐罪及企圖欺詐共3罪,案件今(17日)首度於區域法院提訊。法官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0月16日再提訊,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法官亦批准更改保釋條件,原本以2萬港元保釋的被告改以5萬港元保釋,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以及須在離港前至少3小時,及回港後24小時內通知廉署。
被告劉蒨樺(藝名蔚雨芯,31歲,報稱商人),是蒨斯樺醫學美容有限公司的董事兼股東。她分別被控一項盜竊罪、一項欺詐罪,以及一項企圖欺詐罪。首項控罪指被告於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7月28日期間,偷竊屬於廖樂宜合共3,145,631.7港元。
餘下兩罪則指,被告分別於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7月16日期間,向廖樂宜訛稱已妥善利用88萬港元及230萬元人民幣於蒨斯樺醫學美容有限公司,意圖誘使廖不要求退還500萬港元的投資款項;以及於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9月22日期間,向廖訛稱上述公司因裝修而花168萬港元資金,企圖詐騙廖再支付80萬港元作廣告費用。
案件編號:DCCC 94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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