瞞報健身中心兼職 前郵差認2罪候懲
前年疫情爆發初期,香港郵政實施間歇性在家工作,期間1名郵差隱瞞自己另於健身集團的兼職,更藉疫情在家工作之便,趁機「秘撈」,詐騙香港郵政2天薪金約1,200港元,事後被廉政公署起訴。被告今日(1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2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另外2項欺詐罪則獲撤控。裁判官下令被告要將涉案金額賠償給香港郵政,並押後案件到3月11日判刑,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30歲被告許紹基,現已辭去郵差工作。案情指,被告於2017年2月6日入職香港郵政,試用期為3年。2020年5月27日及6月4日,被告先後2次向香港郵政遞交一份《要求提供資料》的便箋,聲明自己自入職後從無擔任任何外間工作。惟事實上被告於2020年1月至9月期間,在一間健身會所內擔任兼職會所主任。事後他於廉署調查下,將事情和盤托出。
被撤銷控訴的2項欺詐罪則指,被告分別於2020年7月21及31日,沒有向香港郵政報告他於上述兩天缺勤,意圖欺騙而誘使香港郵政向他發放合共約1200港元薪金。
辯方求情指,被告擔任郵差時,上司對他的工作評核不錯,指他工作勤奮並有熱誠。辯方續指本案是單一事件,被告已於去年8月辭去郵差工作,事後配合廉署調查,並且認罪顯現悔意,逐冀法庭輕判。最終裁判官決定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再作判刑。
案件編號:ESCC 233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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