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熙珍回應Source Music關於NewJeans出道的誹謗指控!
前ADOR代表閔熙珍的法律團隊,已對Source Music提出的誹謗主張作出反駁。
11月7日,首爾西部地方法院民事第12部門針對Source Music向閔熙珍求償約5億韓元的訴訟,舉行了第四次審理。
Source Music主張表示,閔熙珍去年在記者會上所說的「是我挑選了NewJeans」以及「讓她們作為HYBE首個女團出道的承諾沒有被履行」皆屬不實。該公司堅稱,NewJeans的成員是由公司而非閔熙珍所選拔,且從未做出「首個女團出道」的承諾。
閔熙珍則反駁稱,發言的脈絡至關重要。他們指出,自2019年7月起,HYBE與議長房時爀便公開對外宣傳,將閔熙珍定位為HYBE「首個女團」的總監。依其說法,NewJeans成員加入由閔領導的N-team計畫時,抱持著將成為HYBE首個女團的期待,而這種期待是由媒體報導所形塑而成。閔熙珍法律團隊表示 :「這些在原告自己的報告中都有記載。」
他們進一步稱,團體出道延宕,是因HYBE未能如期提供承諾的音樂概念,而在N-team之前先讓S-team出道,則是破壞了HYBE的承諾。「問題始於房董事長未能信守承諾,」聲明中寫道。
關於所謂「奪取經營權」的爭議,閔熙珍表示,關於ILLIT對NewJeans的抄襲指控並非由他們提出,而是由用戶、評論者與記者自然形成的輿論。當閔代表替成員家長發送內部吹哨郵件時,對方卻將此定性為「奪取經營權」問題。
至於「究竟是誰選拔了 NewJeans」的問題,閔熙珍強調需區分Source Music所稱的街頭發掘或簽約,與他們所指的「選角」不同。他們解釋說 :「此處的『選角』,指的是閔從眾多應徵者中進行人選挑選、分配角色,並為新出道女團進行品牌定位的職能。」
對於「Source Music疏於照顧NewJeans」的說法,閔熙珍表示,相關陳述來自家長而非閔本人,但同時強調該團曾有超過六個月毫無進度或更新,這是事實上的「忽視」。
至於Source Music聲稱閔熙珍在記者會上把公司稱為「販賣練習生的暴徒」一事,閔熙珍澄清:「『你是暴徒嗎?』與『你是暴徒』是不同的表述。閔熙珍在記者會上並未稱對方為暴徒。所謂『他們販賣練習生』,是指 Source Music 過去反對練習生轉移、並要求ADOR股權的行為。」
最後,閔熙珍重申,無論是房董事長或Source Music,都未盡到讓NewJeans出道的充分努力。對於Source Music提出的那句「我也想最後離開。主角總是最後登場」,閔熙珍解釋,這是在當時HYBE代表朴智元通知S-team將先於N-team出道後,閔熙珍表達反對之意的話語,而非同意該決策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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