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預算案前瞻|MPF做首期「以樓養老」?解剛需定保晚年更重要?|一文分析政策潛在風險
《2026/27年度財政預算案》公眾諮詢展開一個多月,社會各界紛紛獻計,期望振興經濟、改善民生。當中,容許動用強積金置業以提振樓市的建議,再成市場焦點。然而,有別於往昔,財政司司長陳茂波這次放軟姿態,不僅承諾檢視,更認同安老按揭轉化退休收入或是可行。
這項政策除影響樓市發展,亦直接觸及港人向上流動的階梯與退休保障制度,值得深入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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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財爺口風轉變?
回顧過去20年,每當樓市正在上升,總有聲音羨慕新加坡模式,希望能動用強積金支付首期;而當樓市下行,這類建議往往被批評為政府意圖找市民「接火棒」。然而,今次討論的時空背景已截然不同。
根據積金局最新數據,截至2025年底,強積金總資產規模已達1.55萬億元,人均結餘約32.4萬元。部分工作年資較長的僱員,其戶口更累積過百萬資產。與此同時,樓價經過幾年調整,不少指標屋苑如沙田第一城的兩房單位價格已回落至400萬元水平。
對於不少年輕家庭而言,他們的月入或許足夠通過壓力測試,但儲蓄首期資金的速度往往追不上通脹,這筆首期便成為置業路上難以跨越的門檻。
工聯會及公屋聯會近期提議,容許市民動用強積金作首次置業,日後再透過安老按揭以樓養老。政府回應正審視現行強積金制度在人口老化趨勢下的保障能力。將強積金與物業資產掛鈎,可視為增加退休保障選項的嘗試;這也反映出政策層面正探討如何在「保障退休」與「協助置業」之間取得平衡。
政策落實的關鍵:執行細節與資金回流
政府若推行強積金置業,執行細節將決定政策成效。預料政策可能包含限制條款,如鎖定首次置業對象或設定提取比例上限,以平衡置業需求與基本退休保障。當中,「資金回流機制」被視為維持強積金本質的重要機制。
在「資金回流機制」下,資金流向受到規範:提取的強積金直接轉賬至賣方或律師樓,避免資金外流。更重要的是設立回補機制,即物業出售後,業主需將原提取金額及潛在回報歸還至強積金戶口。這種設計一方面確保資金最終回歸退休保障體系,另一方面透過鎖定部分售樓收益,降低短線炒賣的吸引力,使政策更聚焦於自住需求。
他山之石:星港供款結構差異下的借鏡與調整
討論強積金置業時,社會常以新加坡公積金制度作參考。當地容許國民動用公積金支付組屋或私樓的首期及供款,令自置居所比率甚高。不過,兩地制度有本質上的分別。新加坡的供款率很高,僱主僱員合計供款可達薪金三成以上,資金儲備足夠龐大,自然能同時應付置業和退休需要。反觀香港強積金的強制供款僅為僱主僱員各5%,並設有入息上限,僱員能提取的金額有限。
儘管如此,這筆錢對於能否首次置業依然重要。以一對工作約10年的夾心階層夫婦為例,假設二人平均月薪各為20,000至25,000元,每月合共供款約4,000至5,000元。工作10年後,單計本金投入已接近50萬元,計算強積金長年投資回報後,普遍戶口約有40至60萬元結餘不等。在現時九成按揭下,這筆錢可以輔助支付4至5百萬中小型單位的首期。
因此,即使香港難以完全照搬新加坡的做法,但適度放寬強積金限制,對於協助市民解決首期不足的問題,確實有實際作用。
市場連鎖反應:刺激樓換樓與潛在風險
若落實政策,將對市場不同持分者帶來影響。首次置業人士及年輕家庭最直接受惠,政策能降低入市門檻,有助提早置業。不過若年輕人為用盡強積金而勉強「上車」,一旦經濟轉差或失業,隨時面對失去工作、物業淪為負資產及耗盡退休金的三重困境。因此,準買家必須量力而為,審慎評估自身供款能力。
對現有業主及投資者而言,政策有望帶動細價樓交投。預料600萬以下的中小型單位需求增加,令持有細單位的業主較易沽貨套現,繼而有能力換樓,重啟停滯已久的置業階梯,有利樓市及政策規劃的健康發展。
至於炒家,若政策嚴格規定物業只限自住,並設有轉售後資金須回撥強積金等限制,炒家便難以獲利,這亦符合房屋用作居住而非炒賣的政策原意。
退休保障的抉擇:從保留強積金到轉持物業
對於容許提早提取強積金置業,反對意見主要擔心會影響退休生活,這確實偏離強積金作為養老儲蓄的原意。不過,退休保障的形式可以有多種。比較兩種情境:一位長者退休時持有200萬現金但無樓,需長期承擔租金及通脹風險;另一位現金較少但擁有已供滿的自住樓,居住開支穩定,甚至可透過逆按揭獲取生活費。兩者相比,擁有物業往往能提供較強的穩定。
具體而言,物業除提供居所,亦可轉化為現金流。以一個市值600萬元的物業為例,透過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的安老按揭計劃,一位65歲的退休人士若選擇終身領取方案及固定利率,每月可獲得約14,280元的穩定收入,直至百年歸老,期間更可繼續居於原址。這意味著物業能同時解決居住與生活費兩大難題,這種保障比單純持有強積金現金是難以比擬。
此外,目前強積金高度集中於金融產品。雖然近年港股回報理想,但從長遠風險管理角度看,將退休金過度集中單一資產類別始終並非上策。若容許將部分資金配置於房地產,能兼顧資本市場與物業市場,從而拓寬投資領域。加上物業本身具備抗通脹能力,長遠能為退休儲備提供多一層保障。
結語
放寬強積金置業有利有弊,政策效果取決於推行時機及執行細節。現時樓價已從高位回調至較合理水平,入市風險相對3至4年前降低,目前是探討此政策的合適時機。
若政府考慮推行,建議採取審慎及分階段的策略:
一) 設立提取上限,如戶口結餘的50%,確保保留至少10萬元基礎退休資金或「分級制」;
二) 嚴格限制資格為首次置業及自住,防止投機;
三) 建立完善的「資金回流機制」及銜接安老按揭計劃,確保資金最終能回歸退休保障用途。
若能妥善管理風險,此舉既有助改善樓市流動及成交,亦能為有意置業的年輕人提供多一個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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