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唔纜安全帶就嚟罰5千 懷孕肥胖故障通通「罰無赦」
安全帶新修訂規例將於本月25日起生效,若巴士、私家小巴、貨車和特別用途車輛的座位已裝有安全帶,乘客須全程佩戴,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港元及監禁3個月。《東呼即應》落區訪問市民,不少人質疑企位比坐着更危險,但只有座位乘客強制佩戴安全帶,並不合理;也有人對新例一知半解。有市民批評乘搭巴士的多是基層市民,為何政府還要向他們開刀。
市民盧先生坦言,並不知道新例確切推行日期,又形容巴士企位的乘客毋須佩戴安全帶「沒甚麼意義」、「做啲唔做啲」,難以確保百分之百安全。市民張女士亦認為,巴士乘客站着反而更危險,巴士急煞時人就會衝前,但沒有企位又不行,如果巴士沒有企位,除非很多車班次很密。
另一位市民毛先生直指,新例會帶來不便,特別是要照顧小孩的乘客,又認為只需在行走高速公路的巴士路線實施,短途的則可豁免;市民廖小姐則擔心,早上繁忙時間有很多乘客上班擠上車,又要找位置坐,隨時忘記佩戴安全帶。她批評,市民就是因為沒有錢才坐巴士,罰5,000港元實在太大負擔。市民盧先生亦認為,不少長者往往只是坐一、兩個站,如果因此被罰5,000港元,「對他們來說真的很痛苦」。
事實上,《東呼》記者進行實測,乘搭巴士時已發現有安全帶故障不斷卡着,雖然最後成功戴上,但安全帶已不能自行收回。對此大律師陸偉雄強調,如果在巴士座位發現安全帶故障不能佩戴,乘客應立刻通知司機並更換座位,而座位有合適安全帶配置,才是最好的方法避免觸犯法例。至於有人或以「提早準備下車」為由,提前解除安全帶,陸偉雄提醒有關做法並不合適,因為嚴格來說車輛還在行走中,故為了下車而提前解開安全帶仍然有危險性。
另一方面,如果乘客以懷孕或體形肥胖為由,解釋為何不能佩戴安全帶,陸偉雄指出,在法律上不能構成抗辯理由,因為安全帶的目的就是確保乘客安全,如果因肥胖或懷孕不佩戴,那危險性反而會增加。
被問到嬰兒或小孩可否「豁免」,陸偉雄指出,最重要的考慮點是他們能否獨立坐穩,如果小朋友能獨立坐穩,在法律上他就一定要佩戴安全帶。但如果不能獨立坐穩的嬰兒,成年乘客應該自己先扣好安全帶,再雙手抱穩、抱緊嬰兒,因為在這種情況下,這才是最安全的,惟千萬不要自己和嬰兒共用一條安全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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