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警誣衊無家者藏毒 其中4人就定罪及刑期上訴 排期明年3月聆訊
8名警務人員於2020年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執勤時,涉嫌「屈」露宿者藏毒、拳打腳踢露宿者,又遮蔽閉路電視鏡頭。眾警否認刑事毀壞、傷人、妨礙司法公正等共10罪,經審訊後其中6人被裁定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分別被判入獄兩年一個月至3年5個月。當中4警分別就定罪及刑期提上訴。司法機構網頁最新顯示,上訴聆訊已排期在2026年3月10日展開,預計需時一天。
8名被告是警員郭展昇、韓廷光、梁飛鵬、龐雋詩(女)、莫志成、尹栢詩(女)、陳守業及警長林華嘉(現年29歲至47歲)。8人案發時隸屬深水埗警區特別職務隊第一隊,現被停職。結果郭展昇及韓廷光受審後,面對的所有控罪均獲判無罪。其餘6人方面,林華嘉被裁定兩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餘下5人被判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法官認為,警員有誣衊露宿者管有毒品,遮蔽鏡頭是想阻撓可能會進行的刑事檢控。梁飛鵬及陳守業面對的傷人罪則脫罪。
龐雋詩、尹栢詩、陳守業及梁飛鵬早前已分別就定罪及刑期提上訴。其中同被判監兩年一個月的龐雋詩及梁飛鵬去年11月申請上訴期間保釋,結果被拒。高院法官不認為兩人就定罪及判刑提出的上訴理據是合理可爭辯的。
案件編號:CACC21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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